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关于2023级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
日期:2024-04-12 供稿: 编辑:乌洪杰 浏览量:
根据《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,经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第7期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核,现对2023级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情况进行公示(见附件1)。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12日—4月16日
在公示期间,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结束前与教务科联系,逾期不予受理。
教务科:彭亚(65926101)
纪检委员:陈卫东(65926119)
附件:1. 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2023级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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